产品分类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网站公告
2013年第七届中国(天津)国际空调、暖通及制冷展览会
温馨提示:此展会信息为预告,以最后实际举办为准 举办背景
前几届中国国际空调、暖通及制冷展览会均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为何到了第七届就要选择在天津举办?主承办单位为了将此展会办成亚洲最大,从长期战略考虑,只有选择天津是最适合,因为天津目前有北方最大的会展中心-天津梅江会展中心,梅江会展中心现在室内展览面积已经达15万平方米,是一个具有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的会展中心。除此之外,天津现在正在建设全球最大的“天津国家会展中心”,此会展中心是由国家商务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兴建,项目位于津南区海河中游南岸,建设用地面积3.08平方公里,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方式进行,建成后总建筑面积将达到120万平方米,展馆面积将达100万平方米,所以,本会选择天津,是为以后进入天津国家会展中心举办做好前期准备,从第七届起,本会以后长期在天津举办,每年一届,准备形成亚洲第一展。展会介绍
2013第七届中国(天津)国际空调、暖通及制冷展览会也是亚洲最具知名度空调、暖通及制冷展之一,其展会规模、展商数量、贸易观众、成交量及国际影响力,在业内首屈一指。本会展出面积达57000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数量达3000余个,预计专业观众达10万人次。本会是中国北方目前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到会客商最多且分布全球国家地区最广、成交效果最好的空调、暖通及制冷行业国际盛会,被誉为“中国北方第一展”。
本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天津市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的支持下,由中国国际商会主办、广州汉维展览有限公司(汉维中国)联合广州爱奇展览有限公司共同承办,将于2013年5月18至20日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隆重举行。
2013第七届中国(天津)国际空调、暖通及制冷展览会已经从第一届举办到第六届,已累计成交达100多亿美元,到会采购商近50万人,已在行业内成为影响力最强、成效最明显的展会之一。中国(天津)国际空调、暖通及制冷展览会在全球会展业品牌大奖评选活动中也入选荣获了亚洲十大影响力品牌展会。2013第七届中国(天津)国际空调、暖通及制冷展览会已经是举办的第七个年头,据统计,在第六届中国(深圳)国际空调、暖通及制冷展览会上,到会采购商逾10万人,出口成交近20亿美元,受访的参展企业普遍反映第六届展会的客商人数较上届有所增加,其中欧美市场成交6亿美元,尤其是亚洲市场则受中东、印度和越南市场的强力拉动,成交额达到8亿美元,比上届增长40%;非洲市场也表现抢眼,共成交3亿美元。现在这个中国(天津)国际空调、暖通及制冷展览会每年的采购商几乎翻了一番,成交额增长1.5倍。展品范围
1 室内采暖类:各类采暖散热器、超导暖气片新型暖气片、科研成果和技术专利、各种配件、壁挂炉、壁炉、远红外辐射电采暖器、小型家用电锅炉、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电暖器、采暖炉;
2 地暖类:电热膜、电热板、地热电缆、等干式地板采暖产品;PP-R、XPAP(铝塑管)、PE-RT、PB、PE-X(PE-XA、PE-XB、PE-XC)、地暖专用管材、各类新型地暖产品;集、分水器、温控阀、温控器、地暖专用泵、地暖地板、地暖设备、地暖施工维护机械、工具与材料等;
3 锅炉类:环保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燃油锅炉、数控锅炉、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生物质能锅炉、燃烧器、锅炉自控设备与运行监控系统、锅炉节能技术及配套产品、各式暖气炉、炉具等。
集中供热设备:换热器、换热机组、泵阀、管材、管件、热量表、热能表;
4 热泵:地源热泵集成系统与技术、水源热泵系统与技术(高温、污水)、空气源热泵机组、热泵热水器,热泵空调系统。
5 空调:商用及家用中央空调系统、环保空调、冷暖空调机组、专用空调机、空调智能控制及变频系统、空气处理机、空调末端设备、制冷空调专用设备、室内新风系统、风管、风口、空调风管设备、吸尘系统、送风和排风设备、通风除尘设备、智能控制、环境设计空调、通风相关产品
制冷:制冷设备,压缩机、通风装置,制冷空调配件,复合分离器,送风设备,建筑用冷热装置,湿度温度控制装置,空气湿度设备,空气过滤、清洁设备,冷凝器,水冷器。参展费用
国内:室内光地(9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 ;
标准展位(9000元/个),双开口另外加10%.
国际:室内光地(210美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标准展位(2100美元/个)
备注:光地不提供任何配置,由参展商自行布置、装修。
标准展位配置:三面围板、公司名称中英文楣板一套、220V插座一个,一张洽谈桌,两把折叠椅、两只日光灯(限750W非照明用电)、地毯。参展程序:
1、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书》表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
2、参展单位报名后须在三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50%参展费用定金,否则大会组委会有权调整或取消其所定展位,余款应与2012年11月09日前付清;
3、未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参展企业单方面取消参展计划,其已付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4、未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参展企业不得转让已定展位,否则大会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注: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大会组委会有权保留或更改部分参展商展位的权力。